为鼓舞干劲、激励队伍,大力弘扬忠诚履职、担当作为的优良司法作风,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安徽法院2个集体、4名个人获表扬。其中,广德市人民法院黄磊荣获“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黄磊,广德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局长(庭长)。2016年9月进入广德法院执行局工作,共参与及带领团队办理执行案件4451件,执行到位金额1.436亿元。黄磊在执行局工作期间,坚持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先后获得“2018-2019年度宣城市银法联席涉金融债权案件执行专项活动先进个人”、2021年度宣城市“全市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先进个人”、2022年度“全省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并记个人三等功。(沈天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