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湿地为媒 变生态“颜值”为富民“产值”
来源:江淮时报 2026-01-20 09:55:22 责编:周晓东

池州市湿地资源丰富,湿地总面积达67003.64公顷,湿地率为8.0%,人均湿地面积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6倍。近年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池州市立足资源禀赋,加强对生态功能重要、生物多样性富集等有价值湿地的保护,呈现出一幅清水绿岸、鱼翔浅底、水草丰美、白鹭成群的湿地画卷,为“大美池州”增添了生动底色。为真正实现从“生态颜值”到“富民产值”的转化,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生态筑基,构建湿地保护网络“新体系”。一是构建多层次湿地保护体系。依据上位法,科学编制《池州市湿地保护中长期规划》,推动出台《池州市湿地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湿地保护与价值实现提供法律保障。二是建立湿地资源数据库。全面摸底全市湿地资源的分布、面积、类型、权属及保护利用现状,明确产权主体,构建湿地资源数据管理库,为湿地保护、监管、有偿使用与开发提供精准数据支撑。三是优化调整湿地保护范围。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对范围和功能分区不够科学合理的湿地保护地依法依规进行调整,将保护价值较低的城镇建成区、人口密集区域及民生设施等调出保护地范围。

二、跨界融合,布局湿地产业发展“新业态”。一是做优“生态+”农业。在一般控制区及外围生态良好、农田资源丰富的湿地,推广原生态种养模式,发展绿色水稻、水生蔬菜等种植,以及“人放天养”式鱼虾养殖。推进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打造“生态米”“生态鱼”等特色湿地农产品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二是发展“旅游+”康养产业。依托“名山、秀水、富硒地、好空气”的生态优势,结合湿地景观与人文资源,合理布局湿地观光、休闲度假、养生养老等业态,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高品质生态旅游产品。三是培育“观鸟+”融合业态。借助珍稀鸟类带来的“生态流量”,积极发展“观鸟+研学”“观鸟+自然教育”“观鸟+赛事”等新业态,推动生态流量转化为经济增量。

三、权益交易,探索湿地价值变现“新路径”。一是探索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按照“谁占用、谁补偿”原则,推动湿地占补平衡指标市场化流转。根据恢复成本、缴费标准等科学测算湿地占补价格区间,促进指标跨区域交易。二是搭建生态产品交易平台。依托政府平台公司、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机构,建立湿地生态产品交易平台,促进供需双方精准对接,完善交易机制,规范平台运营。三是开展湿地碳汇交易试点。当前,国际重要湿地升金湖的碳汇研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可选取试验区开展小规模交易试点,对接省级或全国碳市场,积累经验后逐步推广。适时出台《湿地碳票项目方法学》,明确湿地碳汇评估与核算技术规范,为碳汇交易与生态补偿提供科学依据。

四、金融加持,打通湿地价值转化“新渠道”。一是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政策支持,加大湿地基础设施投入,为吸引银行与社会资本参与奠定基础。二是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鼓励社会主体通过入股、技术合作、购买或租赁相关权益等方式参与湿地生态产业。对湿地生态种养、生态旅游等产业给予财税奖补支持。三是创新绿色金融产品。联合金融机构,以湿地生态产品价值评估报告为核心质押物,创新设计“VEP质押贷款”等产品,将评估报告作为湿地资源资产的“价值凭证”,推动生态价值转化为信贷资源。

五、多方协同,注入湿地价值实现“新动能”。湿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需政府、企业与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应构建“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机社区”相结合的多元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度设计与项目准入中的主导作用、企业在产品开发与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社区在环保教育与志愿活动中的基础作用。通过收益分红、生态补偿、生态积分等方式,让各方共享湿地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成果,形成协同推进的强大合力。

(池州市政协 胡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