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也送锦旗 善意执行破僵局 双赢调解暖企心
来源:孙文斌 吕成龙 张馨 2026-01-29 09:59:14 责编:梅觉明

案件成功执结后,申请执行人向法院赠送锦旗表达谢意,是法院工作中常见的一幕。然而近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却收到了一面来自被执行人的锦旗,锦旗上“耐心调解化纠纷 司法温情暖人心”的金色大字格外引人注目。这起看似“反常”的致谢背后,是一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中,宣州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巧妙化解矛盾、助力企业纾困的生动叙事。

申请执行人某建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建设公司因工程款支付问题产生纠纷,诉至宣州法院。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然而,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建设公司因短期资金周转困难未能如期付款,建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迅速启动财产查控措施,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及网络查控结果,冻结了被执行公司银行账户,查封了其名下房产。初步核查显示,该公司账户内有一定存款可用于清偿部分债务。但执行干警并未就此止步直接划扣账户资金,而是深入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系一家经营状况基本良好、有持续发展能力的企业。若采取“竭泽而渔”式的强制措施,虽能快速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却可能导致该企业因现金流骤然断裂而陷入经营危机,甚至引发停工、裁员等一系列连锁反应。同时,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此前存在长期业务往来,直接划扣也可能损害双方未来合作基础,不利于营商环境的优化。

“法官,我们绝非恶意拖欠,实在是近期项目回款周期拉长,导致流动资金一时紧张。我们非常愿意履行义务,希望能争取一点缓冲时间。”被执行公司负责人在沟通中表达了强烈的还款意愿和现实困境。

基于此,执行干警决定将工作重心从强制划拨转向促成执行和解,力求找到既能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又能为企业维持正常经营创造条件的最佳方案。

调解初期,双方诉求存在明显差距。申请执行人态度坚决:“我们公司也面临不小的资金压力,必须尽快拿到大部分款项以维持运营,至少要先支付一半。”被执行人公司代表则面露难色:“如果短期内支付比例过高,我们的几个在建项目将面临停工风险,反而可能彻底丧失后续还款能力。”

面对僵局,执行干警采取“背对背”方式,分别与双方进行深入沟通。一方面,向申请执行人透彻分析:“若因执行导致对方企业停摆,剩余债权的实现将更为困难,你们双方长期建立的商业合作关系也可能无法延续。一个‘活下来’且有履行能力的企业,才是债权实现的最可靠保障。”另一方面,对被执行人释明法理与后果:“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容推诿,企业信誉至关重要。虽然能理解你们的暂时困难,但必须在法律框架内寻找出路,制定一个切实可行、守信履行的分期计划。”

经过数轮耐心细致地沟通协调,执行干警的真诚与专业最终打动了双方。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重新坐在一起,互谅互让,最终达成了切实可行的分期履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于2025年10月31日前支付50万元,于2026年5月1日前支付30万元,余款在2026年10月1日前全部付清。

协议签订后,被执行人如期支付了首期款项,并对法院的人性化执行举措深感触动。该公司代表专程来到法院赠送锦旗,并坦言:“原本以为法院会直接强制扣划,没想到法官花了这么多心思和时间来调解,既保障了债权,又给了我们喘息和发展的机会。这种为企业着想的司法温度,让我们非常感动。”

对此,执行干警表示:“强制执行是手段,而非目的。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对被执行人正常生产生活的不当影响,特别是对确有经营前景但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要善用调解、和解等方式‘放水养鱼’,这既是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要求,也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我们要努力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寻找多方共赢的最优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也体会到司法的温度和智慧。”

该案的成功处理,是宣州法院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融入执行实践的具体体现。通过刚柔并济的执行策略,既捍卫了法律权威,兑现了胜诉权益,又呵护了企业发展活力,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孙文斌 吕成龙 张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