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外卖吃出异物而引发的纠纷。
2025年12月,吴某通过外卖平台在铜官区某小吃店订购了一份“雪菜肉丝面”,在食用过程中发现食品内混有水泥石子等明显不属于食品的坚硬异物。此后,吴某通过平台及电话与该小吃店沟通,但商家态度消极,吴某遂向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平台)投诉。因某小吃店拒绝承担法定赔偿责任,调解无效。吴某无奈诉至铜官区法院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承办法官在查明事实后,并未简单的一判了之,而是组织双方调解。法官向某小吃店耐心释法明理,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小吃店赔偿吴某损失,吴某撤诉。
法官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在消费者提供了初步的证据情况下,商家若不能证明异物非己方责任,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食品安全无小事,在“互联网+餐饮”时代,无论是经营者还是消费者,都更需要紧绷食品安全这根弦,司法调解则为快速、低成本化解此类纠纷提供了有效的路径。(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