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上午,泾县司法局组织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乡镇司法所相关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深入贯彻落实将于2026年2月1日施行的《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条例》作为国家首部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行政法规,其颁布实施对于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培训会上系统解读了《条例》所构建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新机制,明确了监督范围的全面性、监督方式的多元化及监督处理的闭环管理要求。
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将切实履行法定监督职责,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核心作用。行政执法机关必须牢固树立“权责法定、接受监督”理念,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乡镇司法所被赋予法定协助监督职能,需转型为基层监督的“前沿阵地”,发挥一线观察、线索收集、工作协理作用。
通过此次专题培训,全县各相关单位应抓住《条例》施行前的准备期,主动开展学习自查,确保平稳过渡、规范运行,共同推动泾县行政执法水平迈上新台阶,为法治泾县建设提供坚实保障。(胡海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