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内,手机银行到账提示音响起,看着屏幕上17万元的入账通知,某钢材供应商的负责人刘总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而坐在对面的某贸易公司负责人赵总也松了口气,起身与刘总握手言和。就在不久前,两人还因一笔钢材款纠纷对簿公堂,情绪激动地各执一词。
2024年3月,原告某钢材供应商与被告某贸易公司签订了《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供应钢材。合同签订后,原告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供货义务,自2024年3月至5月期间,累计供货价值达70万余元。然而,被告在支付了53万余元货款后,剩余16万余元货款却迟迟未能支付。双方经历了数十次催款、承诺、再催款的循环,关系从合作伙伴逐渐变为“熟悉的陌生人”。再一次催要无果后,原告于今年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拖欠货款16万余元及利息3万余元,共计20万余元,并主张后续利息和因追索债权产生的诉讼代理费、保全费等费用。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审查了案件材料,发现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考虑到双方是长期合作伙伴关系,且被告企业目前面临一定的经营困难,简单的判决可能无法实现最佳社会效果,故组织了庭前调解。
调解中,承办法官没有急于谈论对错,而是先让双方各自陈述情况。“不是我们不想付,是真的周转不过来。”某贸易公司的赵总无奈表示。而某钢材供应商刘总也有苦衷:“我们也是小本经营,这笔钱收不回来,下个月工人的工资都成问题。”听着对方的难处,双方的表情逐渐从僵硬转为理解。
“如果判决后进入强制执行,你的公司账户将被冻结,后续有投标项目怎么办?”法官轻声询问某贸易公司负责人赵总。
“如果这笔账再拖半年,你的资金成本将增加多少?”法官转头问某钢材供应商刘总。

接着,法官拿出计算器,一笔笔算起“经济账”: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以及时间成本、商业机会成本、合作关系破裂的隐性损失等。“17万,今天付清,双方能否接受?”法官提出了一个折中方案。这个数字低于原告主张的20万元,但高于被告最初的心理预期。最终,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被告当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全额履行付款义务,该案至此圆满化解。
“小案件关乎大民生,小合同影响大环境。办理涉企案件时,我们不仅是裁判者,更是营商环境的建设者。一纸判决或许能分对错,但一场好的调解却能同时救活两家企业。法律有尺度,司法有温度。这个‘温度’不是和稀泥,而是用专业和智慧,在刚性的法律框架内找到最合理的解决方案。”承办法官如是说。(许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