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他人偷盗的电瓶本就违法,面对公安机关例行检查,竟疯狂抗拒、暴力抗法,还将执法辅警拖行十数米致其受伤,如此目无法纪、嚣张跋扈的行径,终究难逃法律严惩!1月28日,泾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沐易(化名)提起公诉,最终,沐易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025年11月7日,沐易明知系他人盗窃而来的锂电池,仍低价收购。在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检查、示意其停车配合时,沐易不仅毫无配合之意,反而心生抗拒,掉头驶入逆向车道,企图逃避法律追究。即便被执法民警果断逼停,沐易仍不知悔改,竟铤而走险,猛踩油门强行逃离,疯狂的举动直接将协助民警执法的辅警拖行十数米,导致辅警身体多处受伤。沐易暴力抗法的行为性质恶劣、令人发指,最终被民警当场制服,到案后对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泾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被告人沐易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配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任何企图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执法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若对执法行为有异议,可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诉求、申请复核,用合法方式解决问题。(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