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位农民工“烦薪事”解决了!
来源:王自强 2026-02-25 10:56:18 责编:聂学剑

近日,一起涉及15名农民工的劳务纠纷案件在阜南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的倾力督促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承办法官考虑到年关在即、让农民工真正拿到薪资才是头等大事,随即开辟绿色通道,启动执前督促程序,成功将判决书上的“白纸黑字”兑现为农民工兄弟手中的“真金白银”,以实际行动跑出了司法为民“加速度”。

据悉,该案中的15名农民工受雇从事劳务作业,因雇主、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间责任推诿,工资迟迟未能兑付,农民工生活与过年开支陷入困境,15名农民工联合诉至阜南法院。承办法官依法查明事实,明确被告方依法对案涉农民工工资承担先行垫付责任,裁判文书生效后,被告方未及时履行。

临近春节,承办法官敏锐地意识到,这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民事纠纷,更关系到15个家庭的生计冷暖,处理不好可能引发新的矛盾。于是他主动跟进,多次通过电话沟通、面对面约谈等方式,一方面向被告方耐心释明相关法律法规,讲清拖欠农民工工资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社会信誉成本,并明确告知其若不按期履行调解协议,案件将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届时不仅会产生执行费用,还可能面临信用惩戒、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也积极安抚农民工的情绪,倾听他们的诉求,为他们分析利弊,搭建起双方沟通的桥梁。

经过承办法官多次反复、细致地沟通督促,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被告方主动将全部案款 242223.19 元交至法院指定账户。款项到账后,阜南法院第一时间组织发放,15位农民工于 2 月 14 日顺利拿到了被拖欠已久的工资。那一刻,他们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阜南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一个缩影。通过执前督促程序,将矛盾化解在执行程序启动之前,既高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节约了司法资源,更从源头上减少了执行案件的增量,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王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