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检察院持续依托“山水益心”品牌,深化监督质效,主动融入区域高质量发展,以更高标准守护绿水青山,厚植生态文明司法力量。
精准打击,筑牢刑事惩治防线。坚持“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紧盯矿产开采、野生动物保护等重点领域,严厉打击偷采、盗采等犯罪行为。近年来,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4件5人,审查起诉案件7件15人。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积极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的2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严格惩治环境资源领域职务犯罪,办理了洪某、张某某涉嫌受贿、洗钱案、秦某、高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等案件。

强化联动机制,提升山水共治深度。一方面,利用2024年底投入使用的公益诉讼办案中心联动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分析线索10余条,发出检察建议6件。另一方面,依托“田长+检察长”机制深化“府检联动”,通过构建耕地保护大数据监督模型,分析线索600余条,通过生态环境保护府检联动机制,正向移送刑事案件6件,反向移送行政处罚案件35件。

持续精准发力,增强山水护绿力度。围绕辖区突出生态问题实施“雷霆护绿”专项行动,共审查起诉环资案件 38件58人,发布公告27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5件,追偿生态修复费用290余万元,推动集中处置农业固废4000吨、系统整治黑臭水体17.5平方公里。(繁昌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