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于“解” 护航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来源:许变 2026-02-28 17:23:08 责编:谢晴雨

近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的专业引导和耐心调解下成功调解,不仅快速化解了矛盾,更促成了双方当事人达成“一揽子”解决方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原告某药品供应公司起诉称,自2024年1月起向被告某医疗机构持续供应药品,货款累计16万余元,但被告仅支付了2万余元,剩余13万余元经多次催要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支付。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入了解发现,被告并非恶意拖欠,而是因内部经营调整,导致付款迟延。同时,原告作为小微企业,流动资金紧张,亟需回款维持运营。若径行判决,虽能确定债权,但可能加剧双方对立,执行过程也可能耗时耗力,无法真正解决企业经营的实际难题。

承办法官敏锐地抓住症结,决定将工作重点放在调解上,多次组织双方“背对背”沟通,厘清争议焦点,帮助双方算清供货账目。经过多轮磋商,双方同意将被告提出的退货问题一并纳入此次纠纷解决框架。最终,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对账后扣除合理退货金额,被告一次性向原告支付调解确定的货款12万余元。至此,该案圆满化解,双方握手言和。这起普通的货款纠纷案件,通过法官富有智慧的调解,也成为助力小微企业纾困、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优化区域营商环境的典型范例。(许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