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暖阳下,金黄的油菜花田孕育着丰收的希望,然而张老汉却因一场油坊停业风波愁眉不展。2月27日,宁国市人民法院秉持“‘化洽’化心、融法融情”的方法,通过耐心细致地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因“菜籽换油”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既兑现了村民的“油瓶子”,更守护了乡邻间的信任与情分,以司法温情助力乡村振兴。
张老汉和黄某系同村乡邻,2025年秋收后,张老汉将两袋颗粒饱满的菜籽送至同村黄某经营的油坊,双方约定:待次年开春后,黄某为张老汉兑换相应数量的菜籽油。“菜籽换油”是当地传承多年的民间习俗,乡邻间凭借信任,长期沿用这一互利模式。不料,黄某经营的油坊因资金周转困难突然闭门停业,导致双方约定难以履行。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无奈之下,张老汉只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黄某支付422.3 斤菜籽油对应的油款 5068 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了解,黄某经营油坊十余年,手艺好、信誉佳,此次闭店实属突发经济困境,并非故意违约。承办法官认为,该案案情虽然清楚,若简单作出判决,虽能依法界定双方责任,保障张老汉的合法权益,但不利于化解双方心结,甚至可能激化邻里矛盾,违背乡村邻里和谐相处的初衷。为彻底化解矛盾,修复乡邻关系,承办法官决定采用“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分别与双方耐心沟通。
“村里祖祖辈辈都是这么换油的,我信任他才把菜籽存到油坊,怎么说关就关了?”面对满脸委屈的张老汉,承办法官一边耐心倾听,一边释法明理,“张老,你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黄某未按约定履行兑换义务,确实构成违约,但油坊停业实属事出有因,并非他故意失信,乡里乡亲抬头不见低头见,各退一步才能兼顾双方利益。”
“我真不是故意违约,都是乡里乡亲,如果不是油坊实在撑不下去了,我也不会关门。”面对满脸愧疚的黄某,承办法官悉心宽慰后指出,“油坊关停虽情有可原,但不能辜负邻里的信任,必须拿出方案妥善解决问题。”
在法理与情理的双重疏导下,双方紧绷的情绪渐渐缓和。“都是乡里乡亲,没必要闹僵。”张老汉率先表达了和解之意。黄某连忙道谢并主动承诺,在端午节前一次性归还张老汉两袋菜籽;张老汉也体谅对方难处,自愿放弃补偿诉求,不再追究黄某的违约责任。两人握手言和,此前因纠纷产生的隔阂烟消云散。“以后有难处尽管开口!”黄某恳切说道,张老汉笑着回应:“等你渡过难关重开油坊,我还把菜籽存你这儿!”这场因菜籽换油引发的邻里纠纷,最终在法官的温情调解下画上句号。
法官释法:在农村地区,“菜籽换油”等长期形成的民间习俗,是乡土社会温情的体现,但其中也潜藏着买卖合同等法律风险。法院在处理此类涉乡村习俗的案件时,应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将法理、情理、事理有机融合,在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全力修复乡邻关系,让司法裁判既有法律的力度,更有民生的温度,以坚实的法治力量,为乡村邻里和谐共处、乡村振兴保驾护航。(吴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