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法院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来源:刘思颖 汪丽梅 2026-04-10 17:34:04 责编:费伟

4月9日上午,祁门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法庭上气氛一度凝固到冰点,双方争执不下。但是,当法官把“法”掰开揉碎,把“理”说到心坎上,仅用两小时,双方便从激烈对立转为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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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原告胡某某将吴某某及其个人经营的祁门某设备公司起诉至本院,要求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8300元。庭审中,根据双方陈述,案件事实逐渐清晰。

胡某某为自由媒体职业人,通过个人抖音账号进行探店,为商家推荐宣传。祁门某设备公司主营家用电器,在开业时,胡某某曾为其拍摄宣传视频,效果良好,故双方有继续合作的意向。2025年3月,胡某某新房装修时联系吴某某购买安装地暖。双方口头约定:鉴于熟人关系,设备购买及安装优惠后总价为16800元。自安装之日起一年内,胡某某需拍摄4条视频为店铺宣传,4条视频抵扣6800元。达成合意后,胡某某向吴某某支付10000元货款,吴某某派人上门安装。

9月1日,胡某某对地暖管道安装进行拍摄并发布第一条视频。但吴某某认为,该视频并未提及店铺信息,未达到宣传预期。同时,因近期店铺资金周转困难,吴某某觉得按原约定履行会亏损,便希望终止协议。然而,吴某某未及时将想法告知胡某某,导致后续设施安装一拖再拖。直至胡某某房屋装修完毕,地暖仍未完全安装好,影响了胡某某一家的生活,胡某某只得另行购买设备解决问题。

胡某某在庭审中陈述,其发布的视频是通过软广方式侧面宣传,被告未及时沟通,在履约过程中存在过错,应当赔偿损失。并表示,自己起诉这个官司主要是希望吴某某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向其赔礼道歉。吴某某则称,胡某某后期发布视频称其已跑路,但是自己一直在祁门,并无此情况。虽然该视频已经删除,但对自己经营已经造成影响。

庭审过程中,法官详细了解了双方口头约定的内容、地暖设备构成及市场价格,并根据双方陈述,察觉到这其实是一起“气官司”,随即第一时间释法说理。法官指出,双方在购买设备时应当订立详细的书面合同,对产品的类型、价格、安装时间、售后保障、违约责任及本案中涉及的视频发布时间、要求等作出明确约定,以便后续有据可循。另一方面,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如果在履约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沟通,协商修改或解除合同;如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经过法官这一番说理,当事人均意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原告当庭申请撤诉,双方握手言和,并表示该纠纷就此了结。

从拍桌到握手,有时差的不是一个道理,而是一次把法讲透、把理说清的机会。这起“气官司”告诉我们:口头约定再熟也易生变,沟通再晚也来得及。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守护诚信、化解纷争的桥梁。愿每一次矛盾,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找到握手言和的答案。(刘思颖 汪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