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8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会商会,全面总结前期工作,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合肥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金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干警代表,各基层法院分管院领导、各人民法庭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基层法院围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进行交流研讨,围绕“一庭一品”工作要求,共同研究部署创建方向、重点工作。
金峰指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本地实际,扎实推进人民法庭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果。
金峰强调,全市法院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将创建工作抓实抓好。深刻理解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和要求,做实做新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推动人民法庭工作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将“抓前端、治未病”落到实处,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坚持对标对表,聚焦“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要求,结合辖区基层矛盾纠纷特点,做好纠纷预防和非诉解纷,强化工作举措,补短板、锻长板,全面提升全市人民法庭工作水平;坚持“一庭一品”,强化经验总结推广,结合合肥市法庭区位优势,积极探索对合肥市域特色文化的赋能运用,创建符合自身特色的法庭品牌,推动形成“一庭一品、百花齐放”的品牌矩阵,及时把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为可资借鉴、可供复制的典型案例或机制制度;坚持以点及面,以创建示范法庭活动推动人民法庭工作整体提升、创新发展。(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