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清晨6时许,桐城市人民法院“执行110”接到申请执行人紧急来电,称长期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李某某(化名)现身城区某宾馆内。接到线索后,执行干警快速响应、整装出发赶赴现场,成功将被执行人依法传唤至法院。
起初,被执行人仍心存侥幸、刻意拖延,不愿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办案干警坚持刚性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对其耐心释法明理,详细讲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明确告知规避执行、消极履责将会被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等惩戒措施,同时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协商解决问题。
经过干警反复沟通与悉心劝解,被执行人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当场筹措并交付执行款1万元。针对剩余未履行款项,在干警协调下,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自愿达成分期还款协议,被执行人也当场作出按期履约的郑重承诺,案件得到稳妥推进。(黄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