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泉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利用未成年人扰乱法院正常工作秩序、阻碍案件执行的违法行为作出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
申请执行人郭某与被执行人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迟迟未履行生效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近日,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现身于某乡镇。根据这一线索,执行干警迅速赶赴现场,对李某释法说理,依法要求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但李某及其家人、案外人马某等人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并与申请执行人发生激烈言语冲突,现场一度失控。
执行干警果断处置,依法将李某传唤至法院,及时控制事态升级。传唤后,李某虽态度有所缓和,但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临泉法院依法对李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案外人马某、路某将李某的三个尚在校学习的子女带到法院,试图以“孩子需李某看管”为由向法院施压,干扰案件正常执行,严重扰乱正常办公秩序。
马某利用未成年人扰乱法院正常办公秩序,情节较重,法院依法决定对马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对路某批评教育。
人民法院是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庄严场所。法律尊严不容挑战,司法权威不容亵渎。临泉法院将继续依法公正办理每一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坚决捍卫司法权威和正常工作秩序。任何试图以非法手段干扰司法活动、阻碍案件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惩处。(李士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