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某晚,张某与朋友聚餐时喝了约半斤白酒。饭后,他心存侥幸驾车回家,途经某路口时发现前方有交警设卡查酒驾。张某顿时慌了神,立即靠边停车、弃车逃跑,试图躲避检查。执勤民警发现异常后迅速追击,不到两分钟便将张某当场抓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5mg/100ml,后经抽血鉴定,结果为98mg/100ml,已达醉酒标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按照规定,血液酒精含量在80mg/100ml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将面临处刑事+行政双重处罚,留下违法记录。
每一场醉驾背后,都可能是一场无法挽回的悲剧。“弃车逃跑”是错上加错。遇查酒驾应主动配合,弃车、换座、冲卡等行为不仅不能脱罪,反而可能加重法律责任,甚至引发更严重的事故。
酒后找代驾、打车或乘坐公共交通,成本远低于一次醉驾带来的法律、经济、家庭损失。检察官提醒大家:生命无价,酒后禁驾!(蚌山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