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得跑好几趟法院,没想到法官中午上门,一顿饭的功夫就把事儿说透了!”近日,某小区业主握着濉溪县人民法院法官的手连连道谢。一场僵持数月的物业费纠纷,在法官利用午休时间的上门调解中圆满化解,既守住了法律底线,又修复了社区邻里关系。
近日,濉溪县法院受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鉴于物业服务关乎社区和谐,法院坚持多轮调解,力求实质化解矛盾。该起纠纷经我院和谐茶室调解委员会几轮调解未果后,推送至承办法官处。承办法官了解到,该小区某业主因楼道清扫不及时、公共设施维修滞后等问题,拒交物业费长达一年,物业公司多次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考虑到业主工作日忙于工作、周末时间零散,法官主动提出利用中午业主在家用餐的间隙上门调解——“这个时间大家都在,既能节省当事人时间,也能让沟通更从容”。
随后,法官采用“背对背+面对面”的调解方式,一方面向业主释明《民法典》中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明确拖欠物业费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引导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而非“以拒缴对抗服务瑕疵”;另一方面严肃指出物业公司在服务响应、沟通反馈上的不足,要求其建立快速整改机制,定期公示服务进度。
物业公司代表当场承诺:“一周内完成电梯全面检修,三天内清理公共区域杂物。”看到物业的整改诚意,再加上法官的细致释法,业主的抵触情绪逐渐消解。最终,业主当场通过手机缴纳了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随后提交了撤诉申请。
“很多物业纠纷不是非黑即白,业主需要被倾听,物业需要懂责任。”承办法官表示,基层纠纷化解不必拘泥于法庭,利用午休、周末等碎片时间上门服务,既能让司法更接地气,也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这场午餐时间的调解,不仅化解了个案矛盾,更让业主和物业学会了换位思考,为构建和谐社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通讯员 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