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检察院召开“人大代表建言检察机关参与基层治理”工作座谈会
来源:安徽日报 党媒云 2026-05-28 18:01:29 责编:聂学剑

5月26日上午,阜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颍上县人民检察院在颍上县江口镇郭罗村举办“人大代表建言检察机关参与基层治理”工作座谈会,住阜全国人大代表闫永志、住颍上县部分市级人大代表以及颍上县综治中心、江口镇综治办和郭罗村相关负责人受邀参加,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静主持。

与会人员实地观摩了郭罗村法治文化广场、矛盾调解室暨检察官服务站、村嫂网格服务点、积分超市等场所,并在村会议室召开工作座谈会。座谈会上,市检察院首先汇报了阜阳市检察机关参与基层治理实践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情况,颍上县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结合司法办案介绍了检察机关参与基层治理的经验做法;县综治中心、镇综治办以及村相关负责同志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详细介绍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具体做法、面临的问题以及需要检察机关提供支持的事项。

受邀人大代表围绕基层治理体系完善、检察履职赋能、矛盾源头化解、民生服务提升等方面积极建言。代表们表示,检察机关将法律监督职能向基层延伸,与综治力量协同发力,对于从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具有积极作用,建议进一步健全检察力量下沉机制,畅通民意直通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聚焦基层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专业优势,用足用好综治中心这个平台,积极参与并主动融入基层治理,探索助力基层治理新模式;紧盯民生领域及群众关切的问题,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职能,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强化法律支撑与基层调解有效衔接,综合采用释法说理、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从源头上化解纠纷,防止矛盾上行外溢。

与会检察官表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不仅要体现在办案环节上,更要体现在通过检察办案修复社会关系,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同时提出,要立足职能定位,将检察监督力量以适当方式嵌入基层治理体系,在参与机制上,探索更加适配基层实际的检察力量下沉方式;在职能衔接上,注重打通“四大检察”与基层矛盾化解的线索流通渠道;在源头预防上,把更多精力放在法治引导和基层能力建设上;在效果巩固上,更加关注矛盾化解的“后半篇文章”,以更加务实的举措服务基层治理现代化。(通讯员  任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