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伪装高管老板 两年骗85万余元获刑
来源:安徽日报 党媒云 2026-06-01 09:45:49 责编:梅觉明

90后男子江某,化身高管、老板,在两年多时间里结交多名网友,并虚构包红包、请客送礼、资金周转、银行卡被冻结等各种理由,先后向四名“朋友”骗取钱款共计85万余元,所得赃款全部用于个人高消费挥霍。近日,旌德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江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并责令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2023年4月,江某通过微信添加赵某为好友,谎称自己是天津市某集团领导,与其交友。2023年5月至6月,江某以包红包、工资未发、招待费超标、为父治病等理由骗取赵某6万元;2025年5月22日至30日,江某又以给领导包红包、请客户吃饭、混淆纪委调查视线等理由骗取赵某4.1万余元。

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江某通过抖音先后结识钱某、孙某、李某,并发展为好友。江均谎称自己是某建材公司老板,后江某以银行卡被冻结、发福利、投标费、买电脑、做砂石生意、请领导吃饭等各种理由,先后向钱某“借款”32.4万元,归还5000元;向孙某“借款”37.37万元,归还4.3万元;向李某“借款”10.48万元。

江某共骗得四名被害人85.55万元,上述款项均被江某用于支付宾馆住宿、租车、洗脚按摩等个人消费。案发后,江某于2025年6月9日被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身份和借款理由实施诈骗共计85.55万元,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被告人所犯罪行、量刑情节及社会危害性等,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

在社交尤其是朋友交往中,一定要保持理性和警惕。本案中的被害人对江某的身份及职业一无所知,仅凭其花言巧语和虚构的“成功人士”人设便深信不疑,最终落入诈骗陷阱。

当涉及财物往来时,要慎之又慎。江某以“给领导送礼”“公司资金周转”等种种理由频繁借钱,被害人往往因友情或信任难以拒绝,如果对方频繁提出不合理的金钱要求,一定要保持清醒,勇于拒绝。

如果不幸遭遇类似诈骗,不要惊慌。第一时间收集并保留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讯员 姚瑶 汪悦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