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石台人民法庭法官联合石台镇专职人民调解员以及某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成功化解五起因采煤塌陷征迁补偿引发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促成五户村民与承包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兑现补偿款项,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该系列纠纷源于多年前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2011年,纠纷涉及的五户村民及其他村民由案外人张某某作为代表,与李某某就某庄61.78亩耕地签订了为期10年的《土地租赁合同》。后案外人张某某、吴某、朱某3人又就案涉同一村庄土地与李某某另行签订了一份《土地租赁合同》,土地面积增加至83亩。两份合同租赁期限均为201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15日。
2020年,案涉土地因采煤塌陷被征迁,双方就两份合同中关于地面附属物补偿的约定产生严重分歧,争执数年。此后,部分村民诉至法院。
面对两份合同签订不够规范、关键条款存在歧义的情况,法庭并未简单一判了之,而是主动对接镇村调解力量,汇聚多方合力妥善化解纠纷。
调解过程中,石台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发挥“五老人员”威望优势,讲情理、话长远,劝导当事人互谅互让,维系乡邻情谊;某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发挥熟悉村情民意的优势,逐户沟通、化解心结;法庭法官则立足专业优势析法理、明风险,细致解释合同条款歧义、事实认定难点及诉讼可能面临的不确定性。通过情理法交融疏导,最终促使各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兑现补偿款项,让这起持续多年的纠纷圆满解决。
该纠纷的成功化解是杜集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法院通过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深化与基层调解组织的协同联动,将调解工作做到群众身边、做到群众心坎上,不仅高效化解了具体矛盾,更修复了社会关系、维系了乡土情谊。杜集区法院将继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努力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以能动司法守护群众合法权益、护航基层平安稳定。(通讯员 陈鑫悦 刘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