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不老药”引纠纷 庭前调解护食安
来源:黄明菁 胡悦 2026-08-04 11:29:54 责编:梅觉明

随着养生热潮持续升温,部分消费者被标注有“抗衰、强免疫功效”的保健品吸引,“逆龄”商品引发的纠纷也日益增多。近日,泾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产品责任纠纷,有力维护食品安全。

甲公司经营的线上店铺长期从事各类代购产品销售业务。2025年11月,宋某在与该店铺客服沟通中得知,某款产品有“抗衰老、改善睡眠、增强人体机能”等功效,遂花费3700元购买3盒“不老药”。

宋某收货后准备食用时,发现该产品缺少法定中文说明书,经查询,该产品主要成分为“NMN”,是明令禁止作为食品成分在我国生产和经营的物质,且产品缺少中文标签、海关进口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等。随后,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商家退还货款3700元并支付十倍赔偿金。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细致梳理案情发现,该案事实清晰,争议焦点在于进口食品经营主体是否履行合规审查义务。考虑到事关消费者权益与食品安全,法官秉持以调促和、实质解纷理念,于庭前积极组织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明确指出进口食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商家在采购、上架、宣传、销售各环节均负有主动审查义务,不能以代购为由规避审查不当责任。同时,考虑到宋某权益受损事实,法官耐心安抚其焦躁情绪,引导其互谅互让,理性表达诉求。在多轮磋商沟通下,双方对抗情绪逐渐缓和,赔偿金额差距逐渐缩小。最终,商家正视自身责任,主动提出一次性赔付宋某10000元,宋某自愿放弃十倍赔偿等诉讼请求,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应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和消费观,理智养生、理性消费,切勿盲目追求保健产品抗衰、强记忆、增精力等奇效。购买进口保健类产品时,务必主动查看说明,确认成分是否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把好食品安全自身关。同时,广大经营者也要坚持诚信守法经营,确保所售产品来源合法、成分合规,恪守食品安全法律底线。(通讯员 黄明菁 胡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