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濉溪县人民法院道交法庭庭长王杰成功调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经耐心释法、多方斡旋,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赔偿款当场足额付清,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6年,戚某与任某发生交通事故,戚某受伤致残,任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任某先行垫付了21000元,双方就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事宜分歧巨大,协商无果后,戚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中,双方情绪对立,调解一度陷入僵局。王杰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与当事人深入沟通。针对原告,他客观分析诉讼周期、执行风险等问题,劝导其体谅对方经济困难,合理调整赔偿预期;面对被告,则详细宣讲道路交通事故安全法律法规,明确侵权赔偿责任,并告知主动赔付、减少诉累的益处,引导其主动承担责任,积极筹措资金。
经承办法官几番耐心沟通劝说,双方最终愿意各退一步,达成和解共识。在法院主持下,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约定任某除已垫付的21000元外,另行一次性赔偿戚某各项损失110000元。被告当场以现金方式付清全部赔偿款项,拿到赔偿款的戚某十分感激,坦言原本担心维权之路漫长,多亏法官多次协调,钱款当场兑现,心头难题得以解决。被告也表示,法官耐心讲理释法,让自己认清责任,一次性结清赔偿,不用再长期为此事困扰。
下一步,濉溪县法院道交法庭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一站式道交纠纷化解机制,持续提升案件调解率与自动履行率,切实减少群众诉累,用有温度的司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文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