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执法为民理念、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近年来,和县司法局大力推行“柔性执法”,积极推进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工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完善免罚轻罚制度。坚持行政处罚过罚相当、宽严相济,建立健全“轻微免罚”事项清单,出台《和县轻微免罚事项清单》两批,并进行了公示,涉及公安、税务、交运、应急管理等14家执法单位共计192项轻微违法免罚行为。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实践中科学审慎适用自由裁量权,充分考虑主观过错、危害程度等因素,努力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建立指导帮扶机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要求执法部门加强对符合免罚规定的当事人的教育,督促其认识自身错误,增强守法意识,改正违法行为,自觉履行承诺。同时加大培训宣传,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关注、分析、解决。
加强执法案卷评查。免罚轻罚案件纳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范围,邀请法律专家开展评查,将过罚相当原则和轻微违法轻罚免罚落实情况作为案卷评查重点事项,通过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倒逼执法人员规范行使裁量权,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效。
2026年上半年,全县轻罚案件102件,轻罚金额327.36万元,免罚案件358件,免罚金额181.67万元,相比于去年上半年,轻罚免罚总金额增长近1倍。切实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加强了法治对营商环境和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力作用。(通讯员 陈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