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举办了全国检察机关优秀起诉书评选活动,各省共择优推荐630份起诉书参与评选,经过初评、复评、审定三个环节,最终评选出100篇“优秀起诉书”和20篇“优秀起...

近日,泾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泾县检察工作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明军主持会议并讲话,领导班子成员 ...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早已成为社会共识,然而仍有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11月6日,泾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龙(化名)涉嫌危险驾驶案提起公诉。

一场看似“负责任”的送医行动,背后竟是精心策划的“脱罪剧本”。近日,泾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赵一斐(化名)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近日,泾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对辖区内司法所开展了社区矫正巡回检察。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但是偏偏有些人不惜以身试法,行盗窃之事,最终难逃法网。10月27日,泾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盗窃案提起公诉,再次为大家敲响了警钟。

10月27日,泾县人民检察院“亮泾晶”未检团队联合“七彩宁心”社工服务中心走进泾县二中,以“法治教育+心理疏导”的融合模式开展专题活动,为该校学子带来一堂生动的直播课,为青春成长筑...

原本是诈骗案件的受害人,却在被诈骗后存在报复心理,效仿骗子手法骗取他人财物,最终成为法庭上的“被告人”。10月15日,泾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涉嫌诈骗案提起公诉。

10月11日,泾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聚焦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成长需求,以《民法典与少年的你》为题,为泾县城关第二小学的学生们带去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法治课。

9月29日下午,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级检察员邵红一行到泾县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泾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查富宏及第三检察部干警参加座谈会。

凭借所谓的“特殊渠道”,华妍(化名)以烟酒投资、低价团购正品白酒等名义,编织了一个“低投入、高回报”的谎言,在四年内诈骗多名亲友约456万余元。9月25日,泾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华妍 ...

近日,泾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对县看守所开展为期两天的巡回检察工作。

9月23日,泾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经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该案中采用“劳务抵偿+碳票认购”组合方式,在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同时,探索替代性履...

9月23日,泾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电缆线盗窃案提起公诉。

“炒币”失利,为泄私愤捏造万元盗窃案,看似“讨回公道”,最终却把自己推向了刑事追责的境地。9月19日,泾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诬告陷害案提起公诉。

俗话说:“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前一秒还是情意绵绵的恋人,后一秒转身却变成盗窃恋人亲属财物的“贼人”。9月15日,泾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发生在熟人之间的盗窃案提起公诉。

9月15日,泾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查富宏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泾县中学,在庄严的国旗下,开展了一场以“预防校园欺凌,护航美好青春”为主题的法治宣讲,让法治种子在学生心中...

近日,安徽省反洗钱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印发了《关于表彰安徽省2024年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泾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荣获检察院系统突出集体。

近日,泾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司法局、县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规范社区矫正对象基本养老金管理配合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

9月3日,泾县人民检察院举办“青蓝工程”师徒结对活动仪式。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明军出席仪式并讲话。

适量饮酒能怡情,但务必把握分寸,避免因酒后冲动行为酿成无法弥补的严重后果。8月29日,泾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因醉酒造成的寻衅滋事案提起公诉,用真实案例为公众敲响警钟。

近年来,“神仙水”作为一种新型合成毒品,在娱乐场所、网络黑市频繁出现。其主要成分是γ-羟基丁酸,服用后会产生欣慰感、快乐感和放松感,但过量吸食可能产生暂时性记忆丧失、恶心、呕吐...

为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规范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和日常监管,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近日,泾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对县域内乡镇派出所开展了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专 ...

8月21日,泾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农业农村局等多家单位联合开展了2025年度增殖放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