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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缴费为何“年年涨”?省市两级医保部门有回应!
来源: 程茂枝 2021-09-02 16:42:04 责编: 喻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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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9月起,一年一度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正式开始。今年,我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针对“医保费用年年涨”的说法,近日,省及合肥市医保部门在接受安徽日报农村版融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我省目前个人缴费执行的仍是全国最低标准。关注医保缴费“年年涨”的同时,也应看到,保障范围和待遇也在逐步提升。与此同时,仍然要花大力气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财政补助增长更多

“筹资标准是国家根据医保基金的收支情况测算出来的。客观地说,随着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的提升,新药品新技术不断应用到临床,以及医疗服务费用等的上涨,群众医疗支出很难不涨,这就要求更多的医保资金予以保障。”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副处长安昕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关注个人缴费增长的同时,更应看到,近年来,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长更快。我省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人均财政补助由2007年前后的40元,提高到2021年的580元,财政补助增长的额度远远大于个人自缴部分的增长。

以今年为例,根据国家部署,2021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至900元,其中: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同步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居民医疗保险是一项解决城乡居民医疗保障问题的惠民政策,目前来看,政府补助是大头,个人缴费是小头。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保,让这项惠民政策更好发挥作用。” 安昕说。

保障待遇逐步提升

个人缴费上涨的同时,医疗保障待遇也在逐步提高,集中体现在药品和病种目录扩容、报销比例提高、大病保险完善等多个方面。安昕介绍,国家药品目录连年扩容,也就意味着有更多的药物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进一步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就在近日,省医保局还公布了《安徽省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目录(2021年版)》。该目录收纳了188种国家谈判药品,基本可以满足全省各地参保群众的用药需求。而在2017年,这一目录只涵盖了36种药品。此外,各统筹地区大病保险“门槛”也降至1.5万元左右,最低分段报销比例提高至60%。

合肥市医保局医药管理和待遇保障处副处长葛慧敏也向记者介绍了该市保障待遇提升的情况。合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比例稳步提高,今年上半年统计数据显示,全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9.18%。该市门诊慢特病病种数也由之前的“8大病”,扩大到目前的63个病种,更多的慢性病、特殊病患者可以享受门诊报销;该市还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将未达到慢性病标准的“两病”患者门诊用药纳入保障范围,定点在基层医疗机构的,不设起付线,医保基金支付比例70%。

“控费”任重道远

多位读者向本报记者反映,对于农村居民来说,特别是没有务工收入的纯农业居民来说,每年每户一千多元的参保费用也确实是一笔不大不小的负担。与此同时,群众对药品目录扩容等惠民政策感受不明显,而对医疗费用的增长印象深刻。来自皖北的秦先生说,家人胫骨骨折后在某三甲医院住院治疗,总费用4万多元,“这比10年前增加了不少。”合肥市民张先生母亲日前因轻微脑梗住院,“做了心脏造影等检查,医疗费一共13000多元,感觉有点高。”

记者查阅近年来安徽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发现,以医院人均住院费用为例,2018年这一费用为7451.1元,2019年为7822.5元,2020年上涨至8665.4元,“控费”依然任重道远。近日,省医保局制定了《安徽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控制办法(试行)》,提出为控制医疗机构物耗性费用(药品费、材料费、检查化验费等)过度上涨,自2021年起,建立异地就医三费涨幅控制机制,超出控制标准的费用将不予支付。(安徽日报农村版融媒体记者 程茂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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